非自治领土,是指其人民尚未完全自治,对宗主国仍保有不同程度依赖关系的领土。《联合国宪章》第11章“关于非自治领土宣言”规定对非自治领土负有管理责任的国家应遵循:(1)承认该领土内居民的福利至上原则;(2)尊重其人民文化,保证其政治、经济、社会及教育的发展;(3)发展自治,促进其自由政治制度的发展等。1960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通称“非殖民化宣言’’),规定应采取各种步骤,无条件地将所有权力移交给非自治领土人民,使其享有完全的独立与自由。1945年联合国成立之初,世界7.5亿人处于非自治领土内,至1985年,尚未实现政治自决及独立的人民不足3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