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比例再保险是“比例再保险” 的对称,此种再保险是以赔款金额作为划分分保人和再保人的责任基础。经双方事先约定超过一定金额或一定百分率的赔款由再保人负全部或部分责任。此项分保责任与保险金额并无联系。再保人为限制自己所负的责任,一般也有责任限额的规定。这种再保险以损失为对象,通常也被叫做“损失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由于其业务对象的性质与再保费结算时间较长,又被称为 “长尾” 业务。随着责任保险业务的增加及巨灾巨额危险业务的增多,在各国再保险市场上该种保险业务不断地在上升。非比例再保险主要有超赔分保、超率分保、停止损失再保险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