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鸣镇,隶属
海南省定安县,地处定安县中北部,东与
龙湖镇、
黄竹镇相邻,南与
龙门镇相接,西与
富文镇相邻,北与
定城镇接壤。
镇人民政府驻地距县城16千米。
总面积129.44平方千米。
1958年,成立雷鸣公社。1987年3月,撤区设乡镇,成立雷鸣镇。
截至2018年末,雷鸣镇
户籍人口为33799人。
截至2020年6月,雷鸣镇辖1个社区、11个行政村。
镇人民政府驻雷鸣墟文明路32号。
2011年末,雷鸣镇农民人均纯收入4841元。
2011年,雷鸣镇
财政总收入252万元,比上年增长63.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89万元,比上年增长14.5%。
2018年,雷鸣镇有工业企业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
超市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