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县是中国旧县名,
福州十邑之一。历史上辖境大致为现今的福建省
福州
市区东部和
闽侯县的东南部地区,包括
长乐区的营前、航城、吴航、猴屿,首占镇沿江一带,以及连江县的
琯头镇、壶江岛、川石岛,长期隶属于福建
福州府,与侯官县分辖福州府治,形成一府两县的局面。
清代,闽县管辖12乡、4坊、34里。清末撤乡、里,建区,闽县分为11区,与侯官县分治今闽侯县及福州城内区、南台区和下渡区。城内区又分为:北段(华林坊、钱塘巷一带)、中段(鼓楼前一带)、南段(南大街一带)、东段(东街、旗汛口、法海寺一带)、旗界段(东门大街、汤门大街、河西街、河东街一带)五段。城内井楼门、汤门、东门、水部门、南门五城门均属闽县城内区管辖。南台区分南台、水部两段。下渡区以藤山(
仓前山)为首段,泛船浦以下为第二段,江边一带为第三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