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镇,北京市
房山区下辖镇,位于东经116°09'03"~116°14'50”,北纬39°37'59′~39°49'29"之间。地处房山区东部,东隔永定河与
大兴区接壤,东南与
窦店镇相邻,南与
琉璃河镇相连,西与
良乡镇、
拱辰街道相邻,北与
丰台区毗邻。镇域面积91.3平方千米。
西汉时期、南北朝北齐时期,长阳镇属广阳县。清光绪年间为广阳里。1916年,属良乡县第八北区。1958年,属北京市农场局长阳农场。1961年,属房山县长阳、葫芦垡两公社。1966年,葫芦垡人民公社并入长阳人民公社。1968年,葫芦垡人民公社从长阳人民公社分出单设。1971年,长阳人民公社改为中柬友好人民公社。1983年,公社改长阳乡、葫芦垡乡。1986年,属房山区。1989年,乡改镇。1998年,长阳农场并入长阳镇。2001年,葫芦垡乡并入长阳镇,形成今辖域范围。
截至2018年末,长阳镇有户籍人口有61870人。
截至2019年10月,长阳镇下辖24个社区和36个行政村,
镇政府驻长营村北。
2011年,长阳镇工业总产值达到18.8亿元,比上年增长9.8%,工业增加值1.8亿元。财政总收入47608.2万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4亿元,比上年增长65%。完成税收104261万元,同比增长65%。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61945万元,增值税4971万元,企业所得税15500万元,土地增值税1431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3%、9%.11%、178%。人均财政收入133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