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债券是发行者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的债券。各国对债权期限划分的标准不同。一般来说,偿还期限为1年以内的为短期债券,1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中长期债券或称中期债券。偿还期限为10年以上的为长期债券。发行长期债券的目的,主要用于筹集大型工程、市政设施及一些期限较长的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中国1954—1958年发行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就属长期债券。这种债券由于偿债期限长,因而流动性较差,债券持有人要将其转换为现金比较困难。同时,由于通货膨胀的影响,货币不断贬值,使债券到期的本利和实际购买力下降,因此,作为补偿,长期债券需要有较高利息才能吸引投资者,而且还要有一个可以转让流通的二级市场,才能使长期债券的发行不受阻碍。公司债券一般为长期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