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证是我国新闻机构的
新闻采编人员从事
新闻采访活动使用的有效工作身份证件,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并核发,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编号,并加盖新闻出版总署印章、新闻记者证核发专用章、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专用章和本新闻机构钢印方为有效。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作、仿制新闻记者证,不得制作、发放专供采访使用的其它正式证件。
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
关于2019年全国统一换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决定从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3月31日,统一换发全国新闻单位的新闻记者证。
根据工作安排,换发工作结束时间由原定2020年3月31日延期至2020年5月31日(湖北新闻记者证换发工作结束时间延期至疫情解除后2个月)。换发期间,旧版、新版新闻记者证并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