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解释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是西藏自治区的一级 国家行政机关,是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分别由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  
现任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委员、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主席、党组书记: 齐扎拉 (男,藏族)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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