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文书法,
内蒙古自治区传统美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蒙古文书法产生于1204年前,蒙古文文字风格独特,为竖式结构,字形修长,线条匀称,千姿百态,变化莫测,充满律动,而且线条收放合度,形态自如,形成和谐统一的整体;蒙古文形象结构别致,加之运用书法艺术功力,经过艺术构思,巧妙布局,书写得体,将会产生浑然天成,洗练含蓄的美感;蒙古文表现手法独到,通过书法作品的造型、风格、内蕴,不仅反映作者的笔法功力程度和文化道德修养水平,而且还可以感知作者流露外化的情感色彩,给人以一种审美的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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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1日,蒙古文书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为Ⅶ-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