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
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
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
合同、
注册商标、刊登
广告,
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2018年9月28日,全国首批异地办理的11张营业执照和1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长三角
G60科创走廊诞生。2019年3月1日起,全国启用新版营业执照。
2019年4月1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提高企业开办效率的通告 》显示,申请人通过“e窗通”平台办理业务,市场监管部门1天内予以核准并向企业颁发
电子营业执照,其他事项24小时内并行办理完成,企业2-3天即可具备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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