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莫斯科大审判]的解释
莫斯科大 审判:在 斯大林30年代 大清洗时期,举行过三次举世瞩目的“莫斯科大审判”。第一次是1936年8月,被审的是“ 托洛茨基- 季诺维也夫联合总部”阴谋集团, 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等16人被枪决;第二次是1937年1月,被审的是反革命组织“平行总部”, 皮达可夫等17人被处死;第三次是1938年2月,苏联成立了特别军事法庭,对 布哈林李可夫为首的“右派和 托洛茨基集团”进行公开审讯。苏联总检察长 维辛斯基指控布哈林委派社会革命党人卡普兰刺杀 列宁,暗杀 基洛夫明仁斯基高尔基,是帝国主义的间谍,布哈林被迫承认了这些罪行,在没有证据、只有被告口供的情况下,法官乌尔利希以“叛国罪”判处布哈林等被告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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