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胡适]的解释
胡适(1891年12月17日~1962年2月24日),男,曾用名 嗣穈,字希疆,学名洪骍,后改名适,字适之。  
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 安徽 绩溪人,以倡导“ 白话文”、领导 新文化运动闻名于世。
幼年就读于家乡私塾,19岁考取 庚子赔款官费生,留学美国,师从哲学家 约翰·杜威,1917年夏回国,受聘为 北京大学教授。
1918年加入《 新青年》编辑部,大力提倡白话文,宣扬个性解放、思想自由,与 陈独秀同为新文化运动领袖。
他的文章从创作理论的角度阐述新旧文学的区别,提倡 新文学创作,翻译法国 都德莫泊桑、挪威 易卜生的部分作品,又率先从事白话文学的创作。他于1917年发表的 白话诗是现代文学史上第一批新诗。
五四运动”后,同 李大钊陈独秀等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知识分子分道扬镳,由“问题与主义之争”开其端,倡导改良,从此改变了他“20年不谈政治;20年不干政治”的态度。于1920年代办《 努力周报》,1930年代办《 独立评论》,1940年代办“独立时论社”,1949年创办《 自由中国》。
1938~1942年出任中华民国驻美大使。1939年获得 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1946~1948年任北大校长。
1949年去美国。
1952年返台,1957年始任 中央研究院院长。
1962年2月24日在台北病逝。
胡适一生学术活动主要在文学、 哲学、史学、 考据学、教育学、红学几个方面,主要著作有《 中国哲学史大纲》(上)《 尝试集》《 白话文学史》(上)和《 胡适文存》(四集)等。他在学术上影响最大的是提倡“大胆地假设、小心地求证”的治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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