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福明,男,汉族,中共党员,1935年7月生, 江苏
无锡人。1955年9月就读于
北京大学
新闻专业,翌年进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研究班学习,1962年毕业后,到
南京大学政治系(后更名哲学系)任教。曾任系党总支副书记、副系主任、副教授、教授。1982年11月调至江苏省委工作,历任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党校校长、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等职。是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主要作者。2001年退休。
荣获“江苏社科名家”称号。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胡福明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
改革先锋奖章,并获评
真理标准大讨论的代表人物。
2019年9月25日,胡福明获“
最美奋斗者”个人称号。
2020年10月18日,胡福明荣获
南京大学哲学系“最高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