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
(1090—1155年11月18
日)
[181]
,字
会之,生于
黄州,籍贯
江宁(今江苏
南京)。南宋初年宰相、奸臣,主和派的代表人物。
政和五年(1115年),秦桧
进士及第,中
词学兼茂科,任太学学正。
宋钦宗时,历任左司谏、御史中丞。
靖康二年(1127年),因上书金帅反对立
张邦昌,随徽、钦二帝被俘至金,为
挞懒信用。
宋高宗
建炎四年(1130年),秦桧回到
临安,力主宋金议和。
绍兴元年(1131年),擢参知政事,随后拜相,次年被劾落职,绍兴八年(1138年)再相,前后执政十九年,历封秦、魏二国公,深得高宗宠信。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病逝,时年66岁,追赠申王,谥
忠献。开禧二年(1206年),
宋宁宗追夺其王爵,改谥
谬丑。嘉定元年(1208年),史弥远执政后又恢复其王爵和谥号。
秦桧在
南宋朝廷内属于主和派,奉行
割地、
称臣、
纳贡的议和政策。第二次拜相期间,他极力贬斥抗金将士,阻止恢复;同时结纳私党,斥逐异己,屡兴大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奸臣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