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说的现有的正常的生产条件,是指现时某一生产部门大多数产品生产已经达到的技术装备水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等于某一时期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当期该种使用价值总产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量纲是时间单位/使用价值数量单位。
这意味着,
社会产品是不断发展的
物质的
社会存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获得了
抽象劳动的量的
规定性,而抽象劳动本身(一定历史形态的商品
生产劳动)则表达为一定的社会劳动时间的差别。这种同质基础上的量的差别,说明的是总劳动的历史生成性。一句话,抽象劳动是抽象规定的赋予,是
劳动二重性发展规定的社会显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