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是指无产阶级通过革命斗争,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夺取国家政权之后,在彻底摧毁旧的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创立起来的。虽然无产阶级在废除旧法、创立新法的过程中,可以而且应当从剥削阶级法律(特别是
资本主义法)中,,有选择、有批判地吸收、借鉴某些对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有益的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但社会主义法律与剥削阶级法律有着本质的区别。社会主义法是建立在以
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上的,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社会主义法是由
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社会主义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