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礼记·少仪]的解释
春秋时期,为防火灾,夜晚照明以木柴当火把。在《礼记·少仪》中规定,举行仪式时,点火把的人,用左手举着火把的同时,右手还要抱着未点燃的木柴,因干木柴很容易烧完,必须有备用木柴随时续火;还要准备个大碗,随时接灰烬,使火星不落地。举火把的人一定要坐在房子的角落里,这些严格的规定表明,主要都是防止发生火灾。可以说,这是我国消防史上出现的第一部消防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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