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地处新疆腹地,总面积11067平方千米。
截至2017年末,玛纳斯县辖区总户数94101户,少数民族有
哈萨克族、回族、维吾尔族等。
玛纳斯县属中温带大陆性干旱半干旱气候。
玛纳斯县辖7镇、4乡、4兵团,
政府驻玛纳斯镇。
行政区域面积9154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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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末,玛纳斯县户籍人口为2391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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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2月1日,改绥来县为玛纳斯县,隶属乌鲁木齐专区。1976年1月,玛纳斯县划归石河子地区。1979年2月22日,石河子地区撤销,玛纳斯县复归昌吉回族自治州。
县境内北疆铁路、312国道、S201省道、连霍高速公路、克榆高等级公路横贯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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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中华碧玉园等旅游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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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玛纳斯县被列入国家园林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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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玛纳斯县成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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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玛纳斯县地区生产总值1466743万元,第一产业增加值409660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4857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4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17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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