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重点学科项目”于2010年开始实施,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的年度控制额度为:“特色重点学科项目”(
二级学科)人文社科管理类170万/个,理农医类350万/个,工类450万/个;“特色重点学科项目,(
一级学科)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认定前
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数计算,对不分设二级学科的(
光学工程、
中药学)按同类(二级学科)的2倍计算。三年为一个周期,地方政府还将给予项目配套经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还给予特殊照顾。2011年底,联合培养
博士研究生类别将74所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也纳入了选拔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