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葡语:Bandeira regional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英语:Regional Flag of the Macau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区旗,是绘有五星、莲花、大桥、海水图案的绿色旗帜。
1991年2月1日,澳门特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发布通知,征集区旗区徽的设计图案。1992年9月28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评选委员会在甘肃省兰州市举行最后一次评选会议。1993年1月,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区旗、区徽设计方案获得通过,并写入基本法。
澳门区旗寓意“五星照耀下的莲花”:同蒂的三瓣白莲应和了当地古称“莲岛”,代表澳凼大桥和海水的白色波纹展现临海的地区属性,上方金黄色的五星象征中国主权;深沉的绿色作底是对澳门安宁祥和的祝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