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城镇,隶属辽宁省
本溪市
本溪满族自治县,
地处本溪满族自治县北部,东与抚顺市抚顺县
马圈子乡、新宾满族自治县
下夹河乡相连,南与
小市镇相接,西与
高官镇毗邻,北与抚顺市抚顺县
救兵乡接壤。
辖区面积332.81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末,清河城镇户籍人口12480人。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廷设立本溪县,清河城正式划归现在的本溪县。1947年1月,划归抚顺县。1948年11月11日,重新划归本溪满族自治县。
截至2020年6月,清河城镇辖1个社区、7个行政村,
镇人民政府驻清河城村。
2018年,清河城镇有工业企业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