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清江县]的解释
樟树市, 江西省辖县级市,由 宜春市代管,地处江西省中部,鄱阳湖平原南缘,跨赣江中游两岸,介于东经115°06′33″至115°42′23″,北纬27°49′07″至28°09′15″之间,总面积1291平方千米。   樟树市为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具有气候温润,四季分明,霜期较短,日照充足的特点。   截至2018年,樟树市辖5个街道、10个镇、4个乡,另辖3个乡级单位。   市政府驻 淦阳街道   截至2017年末,樟树市户籍人口609771人。 [5]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始建新淦县,治于淦阳(今樟树市城区)。五代南唐昇元二年(938年),划出新淦县以北地区,另拨新淦县的崇学乡和高安县的建安乡、修德乡在萧滩镇(宋改称临江镇)建清江县(袁赣二水汇流萧滩,江水清澈,以水名县)。1988年10月26日,撤消清江县,设立樟树市。 [6]   樟树市自古有“八省通衢之要冲,赣中工商之闹市”之称,浙赣铁路穿境而过,京九铁路和105国道纵穿南北,赣粤高速公路和沪瑞高速公路横贯东西,樟树港与南昌、九江港并称为赣江三大港口。   樟树市有墓葬、古建筑、石雕、碑刻等文物保护点1000余处。 [7]   2016年12月,被列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8]   2019年,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区)。 [9]  
2018年,樟树市实现生产总值408.6亿元,同比增长8.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7.2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198.6亿元,增长7.7%;第三产业增加值172.8亿元,增长10.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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