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浙江警官学校]的解释
该校由 朱家骅施承志于1928年9月创办,在浙江省政府的大力扶持下锐意创新,在招收女生(1930年正科第2期)、毕业生集体出国考察(1930年正科第1期)、设系教学(1933年正科第3期)等方面开风气之先,为学校谋得了较高得声誉。1934年夏,浙江警官学校奉蒋介石之命组织学生前往庐山实习警察业务,受到各级政要褒奖,并被媒体誉为“中华民国现代警政改革之先锋”。 廖宗泽钟贡勋张一能等人曾任职于此。
1936年6月3日,行政院第265次院务会议通过《整理警政原则》,其中第7条规定:警官教育应统一于 中央警官学校,各省已办的少数警官学校应一律停办。同年8月4日,行政院第272次院务会议修正通过有关提案,同意 北京警官高等学校与办得较有成效的浙江警官学校合并,成立中央警官学校,由 蒋介石兼任校长,原警官高等学校校长 李士珍任教育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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