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汪有龄]的解释
汪有龄,字子健,浙江杭县人。毕业于 日本法政大学。回国任京师法律学堂教席,清政府商部商业杂志编辑。宣统二年(1910)11月, 汪有龄等牵头联络北京的立法、司法界人士,成立了中国第一个全国性的法学会—— 北京法学会。民国之后,1912年任 南京临时政府法制局参事,8月任北京政府司法部次长,法律编查会副会长;
曾创办 朝阳大学(现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并任校长,1931年后到上海以律师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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