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江陵县]的解释
江陵县,隶属 湖北省荆州市,地处湖北省中南部, 江汉平原西部, 长江荆江河段北岸,位于 荆州城区东南郊,东与监利县、潜江市接壤,西隔长江与公安县相望,南接石首市,北邻荆州市沙市区。介于东经112°12′52″—112°44′22″,北纬29°54′36″—30°16′45″,海拔25.3—31.0米,东西距53.5千米,南北距36.2千米,总面积1048.74平方千米。  
江陵历史悠久,自周庄王八年(前689年),楚文王即位,将国都自丹阳徙郢(今荆州城北五千米外纪南城),至秦昭襄王二十九年(前278年),白起拔郢,楚国连续二十代王在此建都400余年,其宫殿台榭遍布江陵全境及潜江、监利一带。楚汉相争时,江陵曾为临江国国都。以后晋安帝、齐和帝、梁元帝、后梁萧铣均在此建都。唐肃宗上元元年(760年),升荆州为江陵府,置为南都。五代十国时,江陵为荆南国国都。另外,自西汉至明,江陵均为王、公藩封之地。其历史文化地位历来为世人所关注。1998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原江陵区在 郝穴镇设立江陵县。  
2018年,江陵县下辖6个镇、2个乡,另设有1个监狱、2个管理区   ,常住人口33.81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93.77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35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36.59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2.83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6: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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