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江苏省宗教事务局]的解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 民族事务委员会,与省宗教事务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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