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月1日在实行欧元的
欧盟国家中实行统一货币政策(Single Monetary Act),2002年7月欧元成为
欧元区的合法货币,欧元由
欧洲中央银行(European Central Bank,ECB)和各欧元区国家的
中央银行组成的欧洲
中央银行系统(European System of Central Banks,ESCB)负责
管理,另外欧元也是非欧盟中6个国家(地区)的货币,他们分别是:
摩纳哥、
圣马力诺、
梵蒂冈、
安道尔、
黑山和
科索沃地区,其中,前4个袖珍国根据与欧盟的协议使用欧元,而后两个国家(地区)则是单方面使用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