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李愔]的解释
李愔(?—667年), 唐太宗第六子,母隋炀帝女杨妃。
初封 梁王,授 襄州刺史。广制封建时,改封蜀王,转益州都督。 贞观十三年(639年),赐实封八百户,授 岐州刺史。
李愔时常无故殴打官员,打猎不知收敛,多次非法,在太宗朝与高宗朝数度被贬官作为惩罚。
永徽四年(653年),因吴王 李恪同母弟之故而被连坐,废为庶人,流放巴州;不久之后又被改封涪陵王。 乾封二年(667年),死于流放地。
咸亨元年(670年),追赠蜀王,陪葬昭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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