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李之椿]的解释
李之椿(1600-1651)   字大生,号徂徕,南直隶 如皋人。明天启元年(1621)举人,天启二年(1622)进士,与 王思任倪元璐黄道周王铎合为“天(启)崇(祯)五才子”。初任吏部主事,因直言遭忌,卸职回乡,在如城东南筑园一座,名为“ 指树园”闲居。李之椿工于诗,著有《徂徕集》、《指树园集》、《霞起楼诗集》等。
李之椿是 弘光朝的 光禄寺丞。弘光政权溃败,之椿离官归里,这时其家乡如皋等地反清起义勃兴,李之椿参予当地起义运动而被捕,出狱后,之椿为联络海上义师和 永历政权,远游闽西,后来又移居 湖州以求接近永历、 鲁王监国两政权和海上义师,后接受永历政权招讨督师阁部。以浙江嘉、湖一带为基地,“党结崇祯太子并河南安昌王子镇国将军及永安王、韩王等,暗通线索,分布党羽于江、浙、鲁、豫、梁、楚数省,意图内应外合,轰动封疆”,以推翻清朝,恢复明朝统治。因此,清朝方面称他为“叛魁李之椿”。李之椿从事复明运动八年,终被清廷破获。卷进李之椿案的重要人物,单单被清政府刑场杀害的就达四十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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