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葆三(1848~1926),浙江定海人,
宁波帮商人,近代上海工商界领袖、
上海总商会会长。
同治元年(1862年),去上海五金店当学徒,自学珠算、语文、英语等。光绪四年(1878年),开设慎裕五金店,兼营进口贸易,后被推为上海五金行业领袖。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创办
中国通商银行,为国内最早华商银行。投资浙江实业、四明、中华、江南等银行,任诸行总董事等职;投资华安、华兴、华成保险公司与华安合群人寿保险公司;投资宁绍、长和、永利、永安、舟山、大连轮船公司及法商东方航业公司;投资上海华商电车公司、定海电气公司、舟山电灯公司、上海内地自来水公司、汉口与广州自来水厂;投资上海绢丝厂、华商水泥公司等。联办中国红十字会、四明公所、上海商业学院、上海公立医院等25个慈善公益事业。
辛亥革命后,上海都督
陈其美会同各界代表,公推其为财政长,葆三提出“毋苛捐,毋滥费,毋挠权”,经同意后履任,筹措每月军饷百万元。上海道台已逃往租界,将存在各银行钱庄存折交比利时领事保管,都督府提用存款被拒,葆三出具收据,并担保不累及银行钱庄。上海民间流传:“上海
道台一颗印,不及朱葆三一封信。”民国四年(1915年),任联华总会董事与
上海总商会会长,兼全国商业联合会会长、《新闻报》董事、英商平和洋行买办。
1926年9月2日,朱葆三在上海病逝,
上海法租界公董局破例命名朱葆三创办的华安水火保险公司所在的马路为“朱葆三路”,来纪念他当时对社会做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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