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里怀(1909年11月15日—1998年5月19日),原名曹李槐,字植三,号树邦。1928年参加
湘南起义,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三十二团营技术书记,第二纵队连党代表,
红四军军部参谋,红三军第七师作战科
科长、代师长,
少共国际师师长,红五军团参谋长,红四方面军一局局长,红四方面军
红军大学教员、上级指挥科科长,红军大学第四、第六队队长。参加了
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留守兵团参谋处副处长、处长、参谋长,冀鲁豫军区参谋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
东北民主联军长春卫戍区司令员,吉林军区司令员,吉黑纵队司令员,独立第三师师长,
东北野战军第六纵队副司令员兼参谋长,第一纵队副司令员兼参谋长,
第四野战军四十七军军长,
湘西军区司令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南军区空军司令员,广州军区空军司令员,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副司令员兼军训部部长,空军副司令员。一九五五年被授予中将军衔。是第三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在
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获一级
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
解放勋章。1988年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
红星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