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隶属于云南省保山市,位于云南省西部,于1933年由保山永昌、顺宁凤庆析置设县,取两地名后一字为县名。昌宁县东连
凤庆县,西接
隆阳区和
施甸县,南与
永德县隔河相望,北邻
永平县、
漾濞彝族自治县、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
截至2017年,昌宁县辖9个镇、4个乡,总面积3888平方公里,户籍人口35378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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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昌宁县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 103.618亿元。
2017年10月,昌宁县被住建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
2019年4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昌宁县退出贫困县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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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日,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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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9日,入选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命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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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9日,被生态环境部授予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