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婚一般指男女未达到法定婚龄,不进行婚姻登记,而按照习俗举办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现象;早育指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生育行为。在中国,女性早于20岁、男性早于22岁的婚育行为可被界定为早婚早育
。早婚早育是高收入、中等收入和低收入国家都存在的全球性问题,可能会受到社会文化传统、个人教育水平和家庭经济情况等因素的影响。缺乏避孕意识和避孕药具,也是早育现象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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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婚早育对个人身心健康、幼儿健康与发展乃至社会发展都会产生巨大影响。我国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到了与早婚早育相关的内容,保障了我国公民在婚姻和生育方面的合法权益,避免公民被迫早婚早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正)明确提出,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
。预防早婚早育是全面性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涉及生殖过程、避孕方法、早婚早育的后果、相关法律规定、性与生殖健康权利等内容,帮助青少年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避免发生早婚早育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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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对干预早婚早育的方法进行了许多尝试,印度曾采用“青少年信息中心”、同伴教育等方式,依托社区对青少年进行干预,在防止早婚早育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为类似地区减少早婚早育现象提供了可借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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