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解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承担着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职责,实行党政军企高度统一的特殊管理体制,在所辖垦区内,依照法律、法规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是在国家实行计划单列的特殊社会组织,受中央政府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重领导;所属师、团场及企事业单位分布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行政区内,主要由兵团自上而下地实行统一领导和垂直管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都建有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发挥着对兵团各项事业的领导作用。兵团设有行政机关和政法机关,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兵团是一个“准军事实体”,设有军事机关和武装机构,沿用兵团、师、团、连等军队建制和司令员、师长、团长、连长等军队职务称谓,涵养着一支以民兵为主的武装力量。兵团也称为“中国新建集团公司”,是集农业、工业、交通、建筑、商业,承担经济建设任务的国有大型企业。兵团的党、政、军、企四套领导机构与四项职能合为一体,在战略地位重要、团场集中连片、经济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垦区,设有若干个“师市合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县级市和若干个“团(场)镇合一”的建制镇,由兵团实行统一分级管理,“师和市”、“团(场)和镇”党政机构设置均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生产总值2747.07亿元,比上年增长6.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05.82亿元,增长6.3%;第二产业增加值959.62亿元,增长5.9%;第三产业增加值1181.64亿元,增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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