斛律金(488年―567年)
,字
阿六敦,
朔州(今山西朔州城区、平鲁区一带)人,
敕勒族,南北朝时期北魏、
东魏、
北齐三朝将领。
高祖父
倍侯利是敕勒部落首领,祖父幡地斤、父亲大那瑰都于北魏官居高位,屡立战功。斛律金性格
耿直,善于骑射,长于用兵。曾被北魏任命为“第二领民酋长”。
元象元年(537年),西魏与东魏战于洛阳邙山,东魏不敌,斛律金危急之刻救
高欢出重围。
武定四年(546年)九月高欢率军为攻西魏的玉壁(今山西稷山西南)五十余日,士卒战死病死者七万人,被迫退军。斛律金在玉壁之战大败后,为安慰高欢用
鲜卑语唱出《
敕勒歌》,军心始稳。隔年高欢临死时,叮嘱
高澄一定要信任斛律金。
北齐建立后,斛律金被封为咸阳郡王,加封太师。柔然进攻北齐,斛律金亲自领兵抵御,取得胜利。另外,因为斛律金在秋天回到洛阳朝见皇帝,直到春天再回到驻守的部落,所以人称“雁臣”。
天统三年(567年),斛律金去世,享年八十岁,谥号
“武”。其子
斛律光亦是北齐名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