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和
前苏联红军团以上部队和相当于团以上单位负责党的工作和
政治工作的领导干部。和同级军事指挥员同为部队首长,通常是同级党的委员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根据需要在独立执行任务的营和相当于营的单位,也设立政治委员。 简称
政委。
政治委员隶属于直属上级部队
首长,在同级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 。在政治工作上 ,服从上级政治委员、政治机关;在军事工作上,服从上级军事指挥员、政治委员和军事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政治委员制度,对于保证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绝对领导,加强部队政治工作,完成党和国家赋予军队的各项任务,起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