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傒(xī)斯(1274年6月10日—1344年8月19日
[6]
),字曼硕,号贞文,龙兴
富州(今江西
丰城杜市镇大屋场),
元朝文学家、
书法家。
延祐元年(1314年),揭傒斯由程钜夫、卢挚荐于仁宗,因授翰林国史院编修官,撰功臣列传。文宗时,任奎章阁授经郎。曾上《太平政要策》,为文宗亲重。又与赵世延、虞集等修《经世大典》。顺帝时,历任翰林待制、集贤直学士、翰林侍讲学士等官。至正二年(1342年),升侍讲学士知制诰,同修国史、同知经宴事。次年,参与修辽、金、宋三史,任总裁官。至正四年(1344年)《辽史》编成后,揭傒斯得寒疾逝世,
[7]
追封豫章郡公,谥文安。
揭傒斯官至翰林侍讲学士,在朝廷任职三十余年,既做官又做学问,文学造诣深厚,为文简洁严整,为诗清婉丽密。作诗提倡和平雅正,讲究作诗法则。与
虞集、
杨载、
范梈同为“
元诗四大家”之一,又与虞集、
柳贯、
黄溍并称“
儒林四杰”。其散文有强大的艺术魅力,深深影响了元代散文。善楷书、行、草,著有《
文安集》。
(概述图:揭傒斯像取自清顾沅辑,道光十年刻本《古圣贤像传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