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府尹]的解释
府尹,官名。北宋曾于 京都开封设置府尹,以 文臣充,专掌府事,位在 尚书下、 侍郎上, 少尹二人佐之,然不常置。
始于汉代之 京兆尹。一般为京畿地区的 行政长官唐代之东都﹑西都﹑北都及州郡之升府者,皆置府尹。宋代 开封府尹不常置。明代之应天﹑顺天,清代之顺天﹑奉天,均置府尹。后亦用以泛称太守。
另外, 泰国的府一级的行政长官也被中文翻译为“府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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