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乡,
北京市
朝阳区下辖乡(地区),地处朝阳区中部,介于东经116°30'12"~116°34'25",北纬39°54'56″~39°57'12″之间。东与
常营回族乡接壤,南靠朝阳路与
高碑店乡、
三间房乡相邻,西接京包铁路与
八里庄街道、
六里屯街道、
东风乡接壤,北侧与
东坝乡相邻。辖区东西最大距离6.1千米,南北最大距离4.8千米,总面积15.2平方千米。
1950年,平房地区属东郊区,并成立平房行政村,辖平房、亮马厂、白家楼3自然村。1952年,平房行政村改为平房乡。1956年,石各庄由通县划归东郊区,并与姚家园村、平房村及黄杉木店4个自然村合并为平房高级社。1958年,平房公社属朝阳人民公社。1961年4月,成立平房人民公社。1983年,平房公社改乡。2003年2月,设平房地区办事处,与平房乡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截至2020年6月,平房乡下辖13个社区和4个行政村。
2011年,平房乡总人口为14.37万人。2011年,市场交易总额22亿元,比上年减少46.2%。财政完成营业税1.2亿元,增值税0.2亿元,企业所得税0.5亿元,辖区个人所得税0.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1%、38.8%、-38.3%、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