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山乡(已撤销),
江苏省
宿迁市
泗洪县下辖乡,位于县域西南岗,距县城40千米,辖域面积56.84平方千米
[5]
。截至2019年末,峰山乡下辖10个社区(村),1.35万人
[5]
,乡人民政府驻峰山社区。
三国时,曹操挥师南下曾屯兵于附近一带,设境内红山为烽火台,此后即有“烽山”之称,明代以来,“烽山”演称为“峰山”,故名。民国三十年(1941年),始设峰山乡(小乡)。1957年,撤区并乡,设立峰山乡(大乡)。2020年7月,撤销峰山乡,并入
双沟镇
。境内有双峰线、魏峰线、天峰线等县道贯通,
怀洪新河等河流过境。峰山乡的特产有薄壳山核桃、千张卷油馓、洋槐花等。地方民间技术主要有女子舞龙和峰山锣鼓。有峰山切岭、峰山人文物产展馆等景观景点
。
2015年,峰山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64亿元;财政总收入501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3810万元;人均纯收入1080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