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法学院创始于1906年,初名法科法律学门,属山西大学堂早期的文、法、工三科之一。1931年,山西大学堂正式更名为山西大学,所设文、法、工三科改为三个学院,其中,法学院为山西大学规模最大、毕业生人数最多的学院。1980年山西大学恢复重建法律系,1996年改建为法学院。现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属于山西大学重点建设专业。恢复重建30多年来,法学院先后获得了山西省第一个法学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山西省第一个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山西省第一个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山西省第一个在职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山西省第一个法学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先后申请获批山西省唯一一个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山西省唯一一个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承担了山西省人大与山西大学合作成立的山西省地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的筹备和建设任务。迄今,法学院已累计培养高等法律人才5000余人,成为山西省最大的培养多层次、高质量法律人才的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