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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政院]的解释
宣政院,初名总制院,是中国元朝时期设立的一个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
国家机构
,负责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并统辖吐蕃(今西藏)地区的军政事务。
至元元年(1264年),元世祖忽必烈下诏设立总制院。到了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尚书省右丞相兼总制院使桑哥,认为总制院责任重大,故向忽必烈奏请,根据中国唐朝时期在宣政殿接待吐蕃使臣之例,而更名为宣政院。
从此,西藏地区正式成为我国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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