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历经600多年的建城史和近代租界的城市规划发展,出现了一大批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和人文价值并反映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的建筑和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市中心城区形成了包括法国、意大利、英国风格等在内的浓郁的异国风情以及民国时期的建筑风格,具有与中国其他城市截然不同的城市风情。尽管一直遭到自然和人为的损毁,这些建筑中完好保留下来的仍有很多。传统上,城市通过设立“文物保护单位”的方法对其进行保护,但随着21世纪初中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的热潮,这些建筑的存在受到严重威胁。为了平衡对这些建筑的保护同市中心土地开发之间的关系,天津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5年7月20日通过名为《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的地方性法规,受其保护的建筑则称为
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