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属十二区;1984年2月,改大山苗族彝族乡;1991年12月,由原大山苗族彝族乡的高峰、朝阳、解放、新坎4个村,松鹤彝族苗族乡的沙土、松明、松鹤、白砂4村,柿树乡的柿树、河坝2村、隆里乡的绵山、光华2村,合并为大山苗族彝族乡。
截至2018年末,大山苗族彝族乡户籍人口为19464人。
截至2020年6月,大山苗族彝族乡辖1个社区、10个行政村,
乡人民政府驻高峰社区。
2011年,大山苗族彝族乡财政总收入14.15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81万元。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5.49万元,增值税3.99万元,所得税3.25万元。
2018年,大山苗族彝族乡有工业企业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