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是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
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举办
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10月31日修订通过,根据2016年9月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