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国民素质教育,其根本宗旨是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打下扎实的基础,为全体适龄儿童少年终身学习和参与社会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基础教育对于提高中华民族的素质,培养各级各类人才,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先导性的作用。多年来,国家坚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把基础教育摆在优先地位,并作为基础设施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予以保障。
在中国,基础教育包括幼儿教育(一般为3至5岁)、义务教育(一般为6至15岁)、高中教育(一般为16至19岁),以及扫盲教育。其中涵盖小学和初中阶段的义务教育,具有普及性、公共性和强迫性的特点,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