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资料是指在地质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原始地质资料、成果地质资料和岩矿芯、各类标本等实物地质资料。
地质资料是地质勘查的第一手成果,对科学部署找矿、减少重复工作等具有重大意义。
2012年12月17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原始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以及由国家财政出资在境外从事地质工作所形成的原始地质资料,均应依照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规定的《原始地质资料汇交细目》进行资料汇交,填写《原始地质资料汇交目录》,并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接受地质资料馆藏机构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