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按照党中央关于
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不断完善水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政策体系,因地制宜探索水生态文明建设途径,自2013年水利部分两批启动了105个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探索了不同类型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和经验。
自2013年启动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以来,各试点城市形成政府主导、水利牵头、分工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同时,运用多元化手段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大力整合财政资金,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吸纳社会资本,累计完成投资超过7500亿元,其中社会资本占近三分之一。
全国105个城市(县、区)分别在2013年、2014年被确定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第二批59个试点城市建设任务正在进行,预计2018年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