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极大地促进了
森林资源增长,成为全社会办林业的有效载体。2016年8月,国家林业局发布关于《
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批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公开征集意见的通知。《办法》指出,国家林业局批准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后,应当组织有关方面每3年进行复查。
2018年10月,
广东省深圳市等27个城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2019年11月15日,2019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在河南信阳召开。会上授予北京市延庆区、河南省信阳市等28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我国国家森林城市增至194个。
2021年3月11日,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2020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显示,2020年全国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城市达44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