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解释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曾是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律法规草案、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的把握、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活动宣传交流监管等一系列与影视娱乐相关的业务的国务院直属机构之一,其前身为广播电影电视部。  
2013年3月,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议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不再保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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